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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對象及資格
試行計劃屬自願參與性質,為正在分居或離婚人士(包括贍養費支付人及受款人)提供與贍養費相關的調解服務。
只要涉及贍養費爭議的任何一方(申請人)為香港居民及符合以下資格,雙方均可參與試行計劃,
費用全免。
申請人為「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受助人;或
申請人為在職家庭津貼計劃全額津貼受助人;或
申請人為學生資助計劃(包括學校書簿津貼計劃/學生車船津貼計劃/上網費津貼計劃)豁免全費受助人;或
申請人不符合上述(1)至(3)項的資格,但屬低收入家庭,即申請人及與其同住家庭成員的家庭每月入息不超過以下相關住戶人數的入息上限:
(請參考下表)
如不屬於以上所列出的資助組別,請致電2561 9229查詢詳情
或了解家福會其它資助收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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